台灣公共衛生學會預防醫學獎助計畫:
第九屆美兆預防醫學研究獎申請辦法


  1. 宗旨:
    培養以〝預防醫學〞為研究對象之研究人才,促進國內對〝預防醫學〞重視。
  2. 主題:
    凡與預防醫學、疾病防治、健康促進、健康檢查等有關之研究計畫。
  3. 申請資格:
    1. 該研究計畫尚未接受任何單位之研究補助者。
    2. 與公共衛生及醫學相關學科之研究所博士班或碩士班研究生,或擔任預防醫學之實務工作者。
  4. 贊助名額:
    1. 研究類別及名額
      第一類:明確與健康檢查相關之研究(一名)
      第二類:與主題相關之研究(三名)
      第三類:使用美兆診所健檢相關資料且與主題相關之研究(二名)
    2. 為鼓勵新進研究人員,將保留二名贊助名額給碩士班研究生申請者。但若碩士班申請者其計畫書素質無法達最低標準時,則不在此限。
  5. 贊助金額:
    1. 總贊助金額為新台幣壹佰伍拾萬元整。
    2. 每篇以不超過二十五萬為原則,但審查單位有權刪減經費預算。
    3. 經費編列方式請參考行政院衛生署委辦計畫之經費使用範圍及標準,但本獎助金不補助硬體設備資本門科目。
  6. 申請要件:
    1. 申請者簡歷(如附件一)。
    2. 研究計畫書,內容格式如附件二。
    3. 有無獎助學金或補助金證明書,如附件三。
    4. 美兆使用研究成果同意書,如附件四。
    5. 指導老師推薦函(實務工作者附主管推薦函)。
  7. 贊助辦法:
    1. 碩士研究計畫時間以二年為限,博士與實務工作人員時間以三年為限。
    2. 受贊助者於簽定合約書後,可預先申請獎助金。
    3. 受贊助者有義務參加主辦單位所舉辦之論文發表會。
    4. 受贊助者若中途變更論文題目、計畫內容或指導教授,應以書面徵詢主辦單位同意,否則主辦單位有權撤消獎助金。
  8. 審查標準與結果公布:
    1. 申請之研究計畫由本會初步資格審查。
    2. 本會再依申請研究計畫領域之分布,聘請相關專家學者進行初審及複審。
    3. 初審及複審之評分標準由本會選擇最合適的評比標準。
    4. 審查結果於申請截止日期三個月後宣布。
  9. 審查根據:
    1. 研究計畫對現今台灣地區預防醫學(健檢領域)之貢獻性。
    2. 研究計畫之可行性。
    3. 研究計畫之合理性。
    4. 指導老師之推薦函或工作單位主管推薦函。
  10. 申請截止日期與通訊報名地址:
    有意申請本研究獎助金者,請於91年6月30日之前,將完整申請書一式五份【附件未填寫完整者,不接受申請】函寄:

    台北市中正區100徐州路19號台灣公共衛生學會收
    有任何問題請電洽:(02)2391-9529經辦人:林素玲小姐
    E-mail:tpha@hg3c.com 

主辦單位:台灣公共衛生學會
贊助單位:美兆生活事業股份有限公司

[ 下載申請辦法及附件 ]


本文件僅供參考,一切以本會書面資料為準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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